广东深圳里水镇公共自行车通信系统项目(第二次)补充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致:各供应商就里水镇公共自行车通信系统项目(第二次)(LS****-**)谈判文件中补充公告如下:谈判文件第三章第**.谈判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应用报价货币即人民币,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出,并且必须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到账。报价保证金可以由******或其分支机构的银行账号转******或其分支机构的银行账号转账,******或其分支机构的说明函。报价保证金禁止采用现金存入。”现更改为:“**.*谈判保证金应用报价货币即人民币应选择如下其中一种方式缴纳:*)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出,并且必须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到账。谈判保证金可以由******或其分支机构的银行账号转******或其分支机构的银行账号转账,******或其分支机构的说明函。谈判保证金禁止采用现金存入。*)供应商在递交谈判文件时以现金的形式递交谈判保证金。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评审后现场退回给供应商;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且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由采购人予以无息退还。”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调整。原谈判文件与本补充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补充公告为准。特此公告。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里水交通管理所联系人:刘先生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陆小姐、陈先生联系电话:****-********、********传真:****-********监督管理部门: 南海区里水镇财政******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