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和国土告字[2014]1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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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号令),经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用地 性质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出让 年期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出让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亩均税收(万元/年)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和土出[****]**号香泉镇香泉社区 工业 ****(约*.**亩)**年 ≥*.* ≥**% ≤**% **.* **.* ≥** 和土出[****]**号香泉镇香泉社区 工业 *****(约**.*亩)**年 ≥*.* ≥**% ≤**% ***.* ***.* ≥** 和土出[****]*号精细化工基地 工业 ****(约**.**亩)**年 ≥*.* ≥**% ≤**% ***.* ***.* ≥** 和土出[****]*号精细化工基地 工业 *****(约**.**亩)**年 ≥*.* ≥**% ≤**% ***.* ***.* ≥** 和土出[****]*号精细化工基地 工业 *****(约**亩)**年 ≥*.* ≥**% ≤**% *** *** ≥** 二、竞买须知 *、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 *、申请人应自觉履行缴纳开竣工保证金义务,在报名竞买时按出让起始价的*%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期开工后退还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按期竣工退还**%。未按期开竣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可于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提交竞买相关材料。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各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挂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认竞得人。 挂牌地点在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应于****年*月*日起到和县国土资源局获取。六、竞买保证金缴至 帐户名称:和县土地储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和县支行;银行账号: ************。开竣工保证金缴至 帐户名称:和县土地储备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和县支行;银行账号:*******************。七、联系地址:和县国土资源局 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 张 峰****-******* 曹春丽 鲁 娟****-******* ******* 和县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