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关于中煤平朔安太堡低热值煤发电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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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为使公众更全面地了解中煤平朔安太堡低热值煤发电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更广泛地征求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厂址位于朔州市平鲁区安太堡矿区,厂址东南距朔州市中心区约**km,西北距平鲁区约*.*km。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台**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直接空冷机组,同步安装烟气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本项目煤源为安太堡选煤厂的中煤+煤泥+末矸混合后的尾煤,生产用水水源拟采用朔州市平鲁区黄河供水一期水厂水。本项目配套建设灰渣场为位于厂址北面约*km处的安太堡露天采空坑,与中煤平朔*×***MW级CFB示范项目共用。 本项目主要设备包括:*×***MW超临界、直接空冷发电机组,配*×****t/h超临界参数循环流化床直流锅炉(即CFB锅炉)。主要环保设施包括:每台炉配一套SNCR脱硝装置,安装布袋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安装CFB锅炉炉内添加石灰石粉脱硫装置和炉后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不设旁路烟道。*台锅炉共用一座高***m烟囱排烟。厂区分别设置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含油污水处理系统、煤水处理系统及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等。废污水分别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对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降噪与隔声等措施。锅炉灰渣及脱硫石膏优先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运至安太堡灰场分开碾压堆存,该灰场位于厂址北面约*km处的安太堡露天采空坑内,采用干灰碾压堆灰方式。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电厂生产过程中烟囱排放烟气中的SO*、NOx、烟尘等大气污染物对评价区域内的大气环境的影响。 (*)电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全部处理并回收利用,生活污水外排至矿区污水处理厂。因此,项目运行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不利影响。 (*)锅炉灰渣和脱硫石膏立足于综合利用,利用不畅送灰场贮存;灰场采用干灰碾压贮灰方式,灰场底部及四周内侧进行人工防渗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电厂生产过程中厂区的汽轮发电机组、各种泵类、风机等部分高噪声设备或装置对厂址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厂区及灰场等建设区域施工期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及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大气污染防治:采用CFB锅炉炉内添加石灰石脱硫和安装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综合脱硫效率不低于**.**%;安装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加湿式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安装SNCR脱除氮氧化物装置,脱硝效率不低于**%。采用一座***米高烟囱排放烟气,利用大气的稀释作用降低污染物落地浓度。采用封闭筒仓储煤有效消除煤尘污染,燃煤及灰渣等运输采取密闭卡车,避免物料沿途洒落。 废污水治理:设置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含油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等处理有关废污水,各项废水经厂内处理达标后再回收利用。 地下水污染防治:厂区脱硫废水区、油罐区、工业废水区、事故污水池、锅炉水处理间、污水管网等区域采取分区防渗处理。灰场底部及四周内侧进行人工防渗处理。同时制定厂区和灰场地下水监控计划和应急治理措施。 噪声治理:在电厂设计、建设过程中,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从电厂平面布置、设备选型、建筑结构设计、绿化等考虑电厂的噪声防治。控制噪声源水平,对定购的设备提出噪声限制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吸声隔振,绿化等减缓措施。 固体废物处置:本项目产生的灰渣及脱硫石膏首先立足于综合利用,避免资源浪费,并可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利用不畅时运至灰场临时碾压堆存,灰渣和脱硫石膏分区堆放。 生态影响减缓措施:施工期尽量减少对非占用土地原始植被的破坏,在平整土地时采取及时对裸露的土地进行喷水、压实等措施,汽车装卸土方时也应有防扬尘措施;工程取、弃土要集中、统一,对弃土也应进行平整和压实;尽量减少临时用地,在工程结束后,及时恢复土地原貌,防止水土流失;灰场采取及时喷水、压实等措施,防止大风引起二次扬尘,灰场运行终期,及时覆土还草。 环境风险防范:制定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控制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期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及其修改单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发改能源[****]***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低热值煤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能电力[****]***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燃煤电站项目规划和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号)等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厂址位于安太堡矿区,项目用地为工矿用地。本项目装机规模和选址布局均符合地方低热值煤发电专项规划要求。 (*)本期工程采用CFB锅炉炉内添加石灰石脱硫和炉后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SCR脱硝和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m高烟囱排烟,大气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各项废污水经厂内处理达标后分别回收利用;厂址四周厂界处噪声昼间、夜间均能满足GB****-****《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类标准要求。项目符合地方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本期工程发电标煤耗低,单位电量污染物排放水平低,同时采取“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措施,耗水指标较低,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废水回用率高,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SO*、NOx和烟尘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通过区域减排调剂解决,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中煤平朔安太堡低热值煤发电新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是否知道或了解本项目;本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出发对本项目所持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以书面或电话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自己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与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朔州市朔城区平朔生活区 联系人:张启亮 电话:****-******* 邮编:****** Email:****** 环评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号 联系人:李启良 电话:***-******** 邮编:****** Emai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书面或电话等多种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自本公示之日起,若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内容,可向建设单位索要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网站“http://***.******.***”上查阅本项目报告书的简本(点击查看)。公告发布单位:******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来源:****** 上传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