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吉场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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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工程项目 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吉场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招 标 人毕节市七星关区******代理机构贵州******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李莉 报价: *******.**元 业绩:遵义市高桥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第二中标候选人遵义南方******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陈恳报价: *******.**元业绩:桐梓县县城南部一期污水处理工程主要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第三中标候******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总分:**.** 项目经理:姜连臣报价: *******.**元 业绩:晋城市委党校安装工程等公 示 期****年*月*日至 ****年*月*日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