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滁州康馨置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房地产开发项目》环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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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 香格里拉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香格里拉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地点: 金陵路与龙山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项目概况: 总占地面积*****m*,总建筑面积*****.*m*。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m*、地上总建筑面积为*****.*m*,容积率为*.**,绿地率为**.**%,建筑密度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清流河,对清流河水质影响较小。(二)运营期的废气为油烟废气、燃料燃烧废气、机动车废气及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油烟废气产生量较少,在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集中烟气通道排出;燃烧废气来自居民做饭燃料的燃烧,由于采用了清洁能源——天然气,各部分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废气产生后通过集中烟道排出;机动车废气中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地上车位废气得到较快的扩散,地下车库废气经过机械排风系统排风;在加强对垃圾收集点的日常管理后,其产生的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各部分废气的排放可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三)噪声源主要来自机动车噪声、设备噪声和居民生活噪声。高噪声设备在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后,对周围居民影响不大;项目将配电房设置为单独构筑物及设置在地下车库,并采取减振措施,使噪声得到较大的削弱;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措施;通过红线退让、距离衰减、加强绿化、采用隔声窗等措施后,可以有效避免噪声扰民。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且本项目受外界环境噪声影响较小。(四)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居民生活垃圾、物业垃圾、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运营后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理与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办理部门: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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