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鄂国土挂告字〔2015〕001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鄂国土挂告字〔****〕***号经鄂托克旗人民政府批准,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事项公告如下: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G****-**宗地面积:*.****亩(****.**平方米)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宗地座落: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赛乌素嘎查巴彦路北、额尔德尼路东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年增价幅度(万元/宗):*.****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投资强度:****.****万元/公顷备注:宗地编号:****-G***宗地面积:*.****亩(***.**平方米)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宗地座落:鄂托克旗乌兰镇商城南街西、百眼井路北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年限:**年增价幅度(万元/宗):*.****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投资强度:***.****万元/公顷备注:宗地编号:****-**宗地面积:*.****亩(****.**平方米)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宗地座落: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市政一街北、碱柜路东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年限:**年增价幅度(万元/宗):*.****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投资强度:****.****万元/公顷备注: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㈡房地产开发用地竞买人需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㈢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㈣根据《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号)要求,竞买人存在有关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地竞买活动。㈤有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三、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陆“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点击“土地交易”----“出让公告”-----“附件”直接下载出让文件。四、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陆“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点击“土地交易”----“出让公告”-----“网上报名”,按照“报名须知”和“操作指南”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资格确认前,申请人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及有效证明文件原件。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时。六、资格确认:经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且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竞买资格。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四室同时挂牌,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八、现场成交确认会将于****年*月*日**时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子竞价室准时开始,请竞买方准时到场参加。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低于底价不予成交,按照价高者得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㈡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时,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电子竞价系统进行报价,确定竞得人。㈢本次报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资格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通过回执码登陆报名界面进行报价,不接受现场、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㈣凡交纳保证金与出让金者,******的名称交纳,不得以个人名义交纳,否则不予退还。㈤建设时严格按规划要求退出道路及建筑红线。㈥此次出让成交的宗地,税金按国家规定收取。㈦地块指标最终以审定的规划局城市设计为准。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郝中华 其其格 宝音夫交纳保证金帐户: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帐 号:**** **** **** **** ***交纳出让金帐户:户名:鄂托克旗非税收入管理局账号:**** ****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鄂托克旗支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七日附件: 出让公告及文件****-*(*宗地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