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蚌埠市水利局蚌埠市城市圈堤外滩地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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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市水利局蚌埠市城市圈堤外滩地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电话:****-*******(传真)地址:蚌埠市燕山路****号(高新区管委会新办公区内)项目名称蚌埠市城市圈堤外滩地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地点蚌埠市淮河南岸圈堤外滩地,治理范围为龙子河口至朝阳路桥西约***米段城市圈堤外滩地。建设单位蚌埠市水利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针对城市圈堤外滩地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包括河岸线及滩地环境整治(四清一种)、河岸线整修(降滩)、护堤地加宽及完善群众建设场所。总治理面积约**万平方米,其中河滩地******m*,护堤地******m*。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废气:本工程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通过对露天堆放的建材采取覆盖措施,设置围挡,同时施工场地内道路进行定时洒水,加强场地内的交通管理减少车辆在场地内的怠速、减速和加速行驶,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废水:本项目施工期无废水排放。(*)噪声: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及运输车辆等设备。通过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状态良好噪声级在**dB(A)以下的施工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消声器和设置临时围障措施、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使用时间,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等措施后,可将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控制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指标要求范围内。(*)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区域内可实现土方平衡,无弃土弃渣等。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现有建筑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如砖、钢构件等可循环利用到新的建筑营造中。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和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部分可用于回收利用,其余均做为填路材料。(*)水土保持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针对建设施工过程中土地平整、基地开挖造成原有地貌、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扰乱形成的水土流失。施工期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通过采取边开挖边回填;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土料堆边坡设置临时拦挡措施和排水设施;生态护坡;绿化等措施,这些措施可有效的减少项目的水土流失。营运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噪声:本项目建成后,该区域来往人员大量增加,将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类比相关资料人群游览活动时产生噪声约为**dB(A),这些噪声的特点是源强较低,持续时间较短。本项目绿化面积较大,人群聚集处都被绿色植物包围,使人群活动噪声在经过距离的衰减和绿化植物吸声消减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对于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项目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在靠近道路的方向上重点进行绿化,通过种植高大密叶型长绿树种,成片林可以较大幅度地减轻道路交通噪声对公园的影响;*、加强管理,禁止车辆在堤坝行驶时鸣笛,同时严格限制非机动车辆在堤坝上行驶时的速度。(*)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同时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工作。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在蚌埠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两次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对项目地周围公众,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份,回收**份,所有被调查公众表示支持本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在项目所在地及周围环境敏感点处张贴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期间无公众向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要求。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相关部门意见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蚌埠市城市圈堤外滩地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函》;蚌埠市水利局《关于蚌埠市城市圈堤外滩地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的批复》;水利部淮委行政许可文件《关于蚌埠市城市圈堤外滩地环境应急治理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淮委许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