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真光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新村小学、肇庆鼎湖逸夫小学、肇庆鼎湖中学图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461ZQ00CL54)的失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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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真光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新村小学、肇庆鼎湖逸夫小学、肇庆鼎湖中学的委托,于****年**月**日就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真光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新村小学、肇庆鼎湖逸夫小学、肇庆鼎湖中学图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Q**CL**)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真光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新村小学、肇庆鼎湖逸夫小学、肇庆鼎湖中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真光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新村小学、肇庆鼎湖逸夫小学、肇庆鼎湖中学图书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Q**CL**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cn)、肇庆市政府采购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n)、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业务网(***.******.***.cn)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登载采购公告 七、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刘沃明 *. 评标委员会成员:陈雅沙、郑宏智、张士林、马新权(包组一)、吴文杰(包组二)、黎广豪(包组三)、梁文洪(包组四)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各包组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失败。 九、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 *** 采购人名称: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真光中心小学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名称: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新村小学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名称:肇庆鼎湖逸夫小学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名称:肇庆鼎湖中学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失败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或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真光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新村小学、肇庆鼎湖逸夫小学、肇庆鼎湖中学)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