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G316千字沟至艳湖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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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交通运输局拟实施G***千字沟至艳湖段工程,受张湾区交通运输局委托,中交第二航******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要求,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G***千字沟至艳湖段工程 项目概况: 路线起点位于东风发电机厂,与S***十竹路平面交叉,起点桩号为K*+***,线路终于三环车身厂,与车城南路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路线全长**.***公里。全线新建桥梁共***米/*座,新建隧道****米/*座。 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米的一级公路标准,总建设里程为**.***公里,投资估算为*****万元,工程建设工期**个月。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十堰市张湾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十堰市车城西路 联 系 人:舒 玮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交第二航******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号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号 邮 编:****** 联系人:程伟斌 邮箱:****** 联系电话:***-********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④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③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在网页留言板留言方式提出意见③电话联系。 备注: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