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福建海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挖掘吸运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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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号)的有关规定,现对“******环保挖掘吸运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一)建设项目名称******环保挖掘吸运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二)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亿元。 (三)建设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荔城经济开发区内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荔城经济开发区内联系人:邵工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江******地址:江苏盐城经济开发区希望大道联系人: 单工联系电话:***********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评技术规程、规范确定项目的评价范围及评价标准;②收集项目资料进行工程分析;开展评价区环境现状调查及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标准,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③提出建议和措施,给出结论,编制环评报告书。主要工作内容:①现场踏勘、收资;②环境现状调查及监测;③项目评价区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参与);④工程环保措施论证;⑤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① 对本项目的选址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若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欢迎公众积极参与。 七、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