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智能监控管理系统采购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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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受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于****年*月*日就《智能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智能监控管理系统采购二、项目编号:GXBSZC****-J*-***-XY三、简要说明:采购一批系统。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广西百色政府采购网和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采购公告。五、成交公告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七个工作日)。六、评审(谈判)时间:****年*月*日。评审(谈判)地点: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陈剑、施俊、黄亮(业主评委)。七、成交结果:成交人: 百******,成交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壹仟伍佰元整(¥******.** ),交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八、联系事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陆素花 联系电话:****-*******九、说明:*、竞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对广西******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百色市财政局投诉。*、质疑联系人:陆素花 质疑电话 ****—******* FAX:****-*******(*)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广西**********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