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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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要求,“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意见”。为此在本次评价开展过程中,对该项目进行广泛、深入的公众参与咨询活动。现对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石灰岩矿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项目情况简述: (*)工程名称 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石灰岩矿 (*)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博乐市***°方位、直线距离**km,精河县***°方位、直线距离**km之两地交界处精河县一侧,行政区划隶属博州五台工业园区管委会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北纬**°**′**″。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矿山面积为 *.**km*,建设规模年生产***万t石灰岩矿;产品为水泥用石灰岩矿石,矿石块度小于或等于***mm。石灰岩矿露天采矿的服务年限为**.**年。 产品方案: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石灰岩矿主要供应博乐市及周边地区水泥生产企业,作为水泥生产原料,市场有可靠保障。 (*)总投资:矿山总投资****万元,其中矿山建设投资****.*万元,流动资金***.**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水污染物 A、生产废水 矿山矿床充水主要以大气降水为主,预测涌水量为**m*/d。山坡露天采矿场各台阶平台设置简易排水沟,采矿场积水和涌水沿排水沟自流排至开采境界外。 工程在采场开采境界外修建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采场。在安全平台兼清扫平台上设置排水沟。暴雨季节采场汇水经排水沟自流排至采场外。评价要求在采场排水沟最低处设置沉淀池,雨水沉淀后外排。 生产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洗车废水产生量*m*/d,洗车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B、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来自采矿生活区,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及食堂、浴室等污水。 项目生活用水量*m*/d,排污系数按*.**估算,污水产生量为*.*m*/d,其主要污染物为COD、BOD*、NH*-N和SS。工程拟采用生物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和绿化,后期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②大气污染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爆破、铲装、卸料、运输过程中的无组织粉尘、破碎机粉尘。 矿石装车时粉尘排放源强约****mg/s,其物料总量****万t/a,每年运输约*****车次,每次装车时间约*min,由此推算粉尘无组织排放量约**.*t/a。在铲装作业前一般对作业面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可有效降低粉尘**%以上,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粉尘排放量为**.*t/a。 自卸汽车载重**t,年运输约*****车次计算,汽车卸料起尘量为*.***g/次,即*.**t/a。 运矿车辆时速为**km/h时,通过*km路面的扬尘量为*.***~*.***kg。废石车辆时速为**km/h时,通过*km路面的扬尘量为*.***~*.***kg。工程设计矿山道路为泥结碎石路面,路面粉尘量约*.*kg/m*。矿石运输路线按*.**km,废石***m,估算运输道路扬尘量为*.**t/a。 ③噪声 主要噪声源是采矿区钻孔机、爆破、挖掘机、推土机、运矿汽车以及矿部锅炉房风机等,声级大都在**dB(A)以上。 ④固体废弃物 采场生产期平均剥采比为*.***:*(t/t),产生废石量为**.**万t,合**.**万m*。废石排入矿区东部的废石场。废石场总容积约**.**万m*,可满足矿山生产期排放废石需要。生产中后期剥离废石可与水泥厂原料搭配使用,生产初期剥离物暂存于废石场。 工程劳动定员**人,按照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kg计算,则每天产生生活垃圾**kg,年产生生活垃圾*.**t,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往工业园区小型生活垃圾填埋场。 ⑤生态环境影响 露天矿在剥离过程中的开挖造成的局部土地的挖损破坏,彻底改变了土壤的初始条件,而且增加了水土流失及养分流失的机会。 项目总占地面积**.**hm*,项目建设期由于废石场仅有截排水沟和拦渣坝施工,少量剥离废石排入废石场,废石场压占破坏影响小。占地破坏方式主要为挖损和占用,破坏程度主要为重度。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新疆煤******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南昌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黄晓梅 联系电话:****-******* 邮箱:****** 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石灰岩矿 联系人:黄新建 联系电话:***********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对项目区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环境质量现状、区域污染源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通过对方案分析,对本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工程分析,提出对环境影响有效的减缓措施。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①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②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③您认为项目建设是否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④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⑤您认为项目建设是否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⑥您认为总体而言项目的建设对本区域的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发布单位:新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