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G219线阿合奇至八盘水磨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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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的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承担了G***线阿合奇至八盘水磨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  G***线阿合奇至八盘水磨公路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阿合奇县牙朗奇新区,终点位于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八盘水磨处,推荐方案全长***.*km。本项目自起点向西至哈拉布拉克托什干大桥AK***+***-K***+***段约**km路线布设于托什干河谷两岸Ⅰ、Ⅱ阶台地上,再从哈拉布拉克托什干大桥向西南至昂额孜K***+***-K***+***段约**km翻越天山支脉喀拉铁热克山,路线布设于中山、低中山区谷地,再从昂额孜至哈拉峻K***+***-K***+***约**km路线布设于山间构造盆地及盆底外缘洪积平原,自哈拉峻至终点K***+***-K***+***约**km路线主要间断穿越东西向条带状丘陵及低、中山区。主要控制点为阿合奇县、牙朗奇新区、苏木塔什乡、哈拉奇乡、哈拉布拉克乡、哈拉峻乡、八盘水磨。项目拟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一般路段设计速度**Km/h,路基宽度**m;地形地质条件复杂路段设计速度**km/h,路基宽*.*m。  本项目全线长***.*公里,新建路线长**.*公里,利用和改造原有S***线老路长***.*km。推荐方案共设置大桥*座(其中新建*座,原桥利用*座),中桥**座(其中新建*座,拆除重建*座,原桥利用**座),小桥**座(其中新建**座,拆除新建*座,维修后拼宽**座),涵洞***道(其中新建(包括拆除重建)共***道,维修后接长***道)。本项目总投资******.****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号  联系人:宫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南湖西路***号,邮编:******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邮箱:******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修改好的报告书送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包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在报送自治区环保厅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简本。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自治区环保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年*月**日起,到****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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