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财税服务项目的采购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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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于****年*月*日发布了中国******河南分公司财税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由于该项目截止****年*月**日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不满足开启应答文件规定,采购人已终止该项目当次采购后续工作,并再次重新启动中国******河南分公司财税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 采购内容本项目合作期限为两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年度预算金额为**万元。支撑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应在合作期限内为采购人提供中国******河南分公司财税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协助我公司建立健全有关财会制度、办税程序制度;(二)辅导我公司财会人员及管理人员正确掌握和运用有关财税知识;(三)******提供财会制度变动信息、税收政策法令;(四)******的经营决策及业务谈判提供财税参考和建议;(五)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种的审核及申报工作;(六)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出具汇算清缴报告;(七)协助进行资产损失报批工作;(八)协助处理有关财务和涉税事项及进行外部检查前审计并对结果负责;(九)******的账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检查存在的风险,并出具审核报告;(十)协助进行单税种或多税种的内部审核,并提交审核报告;(十一)协助处理由于企业异动或国家政策调整出现的税务事项的调整业务;(十二)******进行财务、税收相关知识培训;(十三) 固定岗位常年初核、整理与装订会计资料与档案;固定岗位发票开具工作;固定岗位发票维护工作;固定岗位税金核对、纳税申报、红字通知单办理等(长期现场工作人员不少于*人)。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人仅接受符合下述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采购:(一)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销售促销品的资质、能力和信誉,为一般纳税人。(二)供应商须提供财税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照。(三)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某一申请人的高管或高管的亲属为另一申请人的高管等可能会导致其在本次采购活动中行动一致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四)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以上(含**万元)。(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三、领取比选采购文件,请提供以下材料(一)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二)企业法人针对本次比选采购文件领取人员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提供近*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一份。(四)包含上述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份。(五)中选单位若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六)空U盘一个,以拷取比选采购文件电子版。各参与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行为,各供应商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采购人仅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四、领取比选采购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报业大厦**楼****室。五、其他事宜(一)本次采购不接受除现场报名外的任何报名方式。不接受邮寄和网络应答。(二)未从采购人处证实取得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三)本公告在中国移动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中国移动招标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移动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女士电话:+**-***********传真:+**-****-********电子邮件:***********@***.com采购人:中国******河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