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人畜共患病研究新学科培育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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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人畜共患病研究新学科培育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CEITCL-BJ**-CZHW-*******.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农林科学院*.采购人地址:北京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号*.采购人联系方式:韩老师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号航天信息大厦八层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采购内容:实验室设备。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此次招标采购含进口设备。本项目预算金额:*******元;本次招标分为*个包,超过分包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分包项目名称分包预算金额(元)数量用途技术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人畜共患病研究新学科培育设备购置第一包*******元一批科研见分包技术要求部分产品允许人畜共患病研究新学科培育设备购置第二包*******元一批科研见分包技术要求人畜共患病研究新学科培育设备购置第三包*******元一批科研见分包技术要求**.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要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或产品区域总代理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本项目部分设备经审批接受进口产品投标,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外,其他设备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编制规范和******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供货人才能投标。*)具备外贸进出口权的投标人,优先考虑。*)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规定。**.*)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时至下午**:**(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近三个月社保及纳税缴纳证明、有效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号航天信息大厦七层标书部**.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元∕包;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根据情况选择购买文件。联系人:赵菁小姐电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东城区滨河路*号航天信息大厦八层开标室**.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