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杭州国画院抱青别墅展览馆专业展柜及专业灯光设计及制作安装(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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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杭州国画院抱青别墅展览馆专业展柜及专业灯光设计及制作安装(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专业展柜及专业灯光设计及制作安装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下午:**:**-**:** 地点:杭州市文三路**号东部软件园*-*** 标书售价:每本***.**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文三路**号(东部软件园)*号楼*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 **:**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文三路**号(东部软件园)*号楼*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杭州国画院抱青别墅展览馆专业展柜及专业灯光设计及制作安装(重新招标):*****.**元; 交付方式:支票或电汇或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 **** **** **** *** 十、其他事项: *、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接收人:沈工,****-********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监督投诉电话: ****-******** 十一、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展柜上传张总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点:杭州市文三路**号(东部软件园)*号楼*楼 联系人:周峰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