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海宁市环保局2015年1月21日拟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新增125万片4英寸LED蓝宝石衬底材料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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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新增***万片*英寸LED蓝宝石衬底材料项目海宁市盐官镇建设路*******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盐官镇建设路*号,引进贴片机、陶瓷盘清洗机等设备,购置双面研磨机、真空退火炉等生产及公用工程设备。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万片*英寸LED蓝宝石衬底材料的生产能力。环评期间已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废水经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后达标入网。*、药剂清洗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米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选用低噪声值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废抛光布、油泥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废品等一般固废收集后资源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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