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定襄地震台使用固体氡气标定仪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前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我局拟对《定襄地震台使用固体氡气标定仪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将有关情况公示:建设项目名称:定襄地震台*台固体氡气标定仪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定襄县南王乡茶房口定襄地震台院内项目概况:项目内容为*台固体氡气标定仪,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总投资**万元,核技术应用项目环保投资*万元。 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简本(附件)。 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双休日除外)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认为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听证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听证申请人的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具体要求;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其他相关材料。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薛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