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桂平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重)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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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重)中标公告一、项目名称:桂平市****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重)二、项目编号:FS(GG)*******GGP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定标日期:****年*月**日中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评标结果:A分标:中标单位:******中标费率:*.**%设计工期:**天(日历天)B分标:中标单位:******中标费率:*.**%设计工期:**天(日历天)C分标:中标单位:桂平市建筑设计院中标费率:*.**%设计工期:**天(日历天)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永佳、孔 健、廖 军、蒙范林、陈 竞六、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廖敏 ****-*******七、招标人名称:桂平市教育局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号广西贵港市新区二路世纪花园第B幢第B*号(贵港分部)联系方式:****-******* ****-*******八、说明:*.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质疑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FAX:****-********、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