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章贡经济开发区(北区)金艺路(豪鹏段)道路排水工程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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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本工程招标文件P**,***.******.***说明事项:第一点,第五条修改为: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如有以下情况的:(*)近一年内受到过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涉嫌违法,并正在接受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调查的;(*)在****年*月*日至****年 *月*日内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的;(*)投标申请人在以往承担的工程施工中,因投标申请人原因合同履约失信于招标人的;(*)拟派建造师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中之一存在公职人员(含事业编制)的。若潜在投标人有以上情况之一,在投标期间,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进场施工,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中标人无条件在**天内退场,已完合格工程量按**%计价进行结算,同时,招标人另选施工队伍完成剩余工程量,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若潜在投标人存在第(*)项情况的,除以上处罚外,还将处以投标人中标价*‰的罚金。*、本工程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领条格式有修改,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附件四,请投标人自行下载。赣州市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