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补充公告)三门县城关中心市场改造(消防)工程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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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城关中心市场改造(消防)工程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各投标人: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作如下更改:***.******.***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期按**.*、**.*款计量工程量价款的**%工程价款。工程完工消防验收合格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工程价款。(*)结算经审定后,付至工程结算价(工程结算价以三门县审计局或三门县财政局审定为准)的**%;剩余*%作为质量保修金(不计息),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质量保修金保证期限为*年。(*)承包人收取备料款及每期工程款时应开具正式发票。(*)其余按合同通用条款。二、投标截止期与开标时间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三、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更改为:****年*月**日下午*:**前。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三门县市场开发服务中******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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