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1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莱山区新苑路*号邮 编:******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万吨废铜回收及无氧铜材深加工项目开发区******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一期工程年产*万吨废铜回收和年产*万吨无氧铜材深加工项目,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年产**万吨废铜回收和年产**万吨无氧铜材深加工项目*.施工期采取严格的抑尘、降噪等措施,减轻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生态影响。*.营运期:(*)水环境影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处理。(*)大气环境影响:破碎粉尘经除尘器,通过车间顶部**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标准要求。木炭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排气筒排放。(*)声环境影响: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卫生防护距离为***m,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固体废物影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