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蚌埠市九华油脂加工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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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市九华油脂加工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至*月*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电话:****-*******(传真)地址:蚌埠市燕山路****号(高新区管委会新办公区内)项目名称蚌埠市九华油脂加工厂扩建项目建设地点蚌埠市蚌山区工业园,虎山东路西侧、姜桥二路北侧、陶山路东侧建设单位蚌埠市九华油脂加工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中******项目概况蚌埠市九华油脂加工厂拟对厂区进行改扩建,扩建后全厂产能由****吨/年提高至****吨/年,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扩建厂房****平方米,总投资额为****万元,相关配套设施依托原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本项目主体工程以建设完毕,施工期已结束,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废气:本项目制桶工序中瓶坯加热时会产生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厂界浓度根据预测,能够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根据计算,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无超标点,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m,距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m以内均为工业用地,无居民区等特殊保护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噪声:主要为吹瓶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厂区建筑物的隔音、距离的衰减后,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废水:主要为油桶的清洗废水,清洗废水为清洁水,可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蚌埠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淮河,对淮河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桶,由物资回收部门统一回收,再生利用。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相关部门意见蚌山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蚌埠市九华油脂加工厂扩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蚌山经发字[****]***号);蚌埠市城乡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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