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珠江道和丽江道道路改造及沿线地下过街通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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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电话:***-********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公示日期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珠江道和丽江道道路改造及沿线地下过街通道工程工程西起外环线与丽江道交口,东至大沽南路与柳林路交口,沿线经过西青区、河西区,线路全长**.**公里天******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项目概况:珠江道和丽江道道路改造及沿线地下过街通道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改造工程及地下过街通道工程。道路改造工程是对丽江道(瑶环路-紫金山路)和珠江道(紫金山路-大沽南路)道路两侧规划红线内相关设施进行综合改造及整治(包括排水、通信、燃气、中水、给水、交通设施、照明、绿化等工程),并且在丽江道与瑶环路、昌凌路、卫津南路、江湾二支路等道路交口及珠江道与友谊路、解放南路、珠江支道、梅林路、微山路、长湖路等道路交口实施渠化改造。地下过街通道工程是结合珠江道和丽江道的道路改造,在丽江道与瑶环路、昌凌路、卫津南路、江湾二支路道路交口及珠江道与友谊路、解放南路、珠江支道、梅林路、微山路、长湖路道路交口实施沿线地下过街通道工程,共计**处,并同步进行相应的地下结构土建工程,本评价只针对珠江道和丽江道的道路改造及**处沿线地下过街通道进行评价。施工期环保措施:(*)在施工期应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及 ****年“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实施方案”、《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制定防止泄露遗撒污染环境的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专人清洗车轮及清扫出入口卫生、合理设置散体物料堆场等。(*)施工工地全部严格采取封闭、高栏围挡、喷淋等工程措施;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泄漏、遗洒造成污染的环保措施,并编制防治扬尘的操作规范。(*)对于施工噪声须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的施工作业;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向沿线受影响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好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排放的手续,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同时应尽量做到一次弃土到位,防止多次倒运造成反复污染环境;对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加强管理,设置合理的位置集中分类收集,并设置围挡等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增加关于弃土作业的有关规定,施工弃土应在指定地点排放;同时,严格做好工程的生态恢复、补偿工作。(*)为减缓项目施工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应安置告示牌,及时告知过往车辆工程施工情况。(*)施工期应重点加强施工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运营期环保措施:珠江道和丽江道道路改造及沿线地下过街通道工程主要包括丽江道和珠江道的道路改造工程以及过街通道地下结构工程两部分内容,由于道路改造工程及地下过街通道工程在运营期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与环境现状基本保持不变,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基本无污染物产生。****年*月**日~****年*月*日本评价公众参与过程进行了两次网上信息公示,并进行了登报公示,在公示期间采取发放调查表和与居民代表进行座谈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调查表统计结果表明: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有积极支持或基本赞同的态度。施工期承诺书及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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