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开发区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协勤人员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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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开发区公安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采购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有关事项如下:一、招标项目简介(一)项目名称:开发区公安分局协勤人员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lkc-****-**-**(三)项目类别:服务类(四)数量:*包(五)采购内容及用途:包号采购内容服务期最高限价***名协勤人员服务*年人民币******元/每年(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分公司投标的,必******授权。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公示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中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四、采购中心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含公示时间在内)(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采购中心***室(三)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元/套(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以上内容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及《投标报名登记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上午*:**(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三)开标地点:开发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开发区公安分局采购人地址:河汾路中段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称: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开发区管委会河汾路中段邮编:******供应商报名及采购项目联系人:****-******* 闫女士 高女士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临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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