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ZCZB-2015-004:华坪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用物资”项目公开招标(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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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CZB-****-***)*、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华坪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以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对华坪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用物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华坪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用物资”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ZB-****-***号)在中国建设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询价采购公告后,对该采购项目作出实质响应的报名企业不足三家,未达到公开招标采购的法定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概况*.*招标编号:ZCZB-****-***号;*.*项目名称:华坪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用物资”公开招标(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农用物资;*.*交货地点:华坪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指定地点(石龙坝镇、新庄乡);*.*采购项目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详细参数(规格、颜色、材质等)数量单位备注*复合肥氮含量>**,磷含量>**,钾含量>**,氮、磷、钾总养分>**%**吨**公斤/包*芒果用微肥硅、钙、镁>**%,稀土氧化物>*.**%,硼、锌、铁、铜、钼、锰、钛、硒>*%**吨**公斤/包*钾肥钾>**%*吨**公斤/包*生物农药氯氟氰菊酯含量>**%****瓶***毫升/瓶*地膜****×*.***mm***公斤*粘虫板防治蚜虫、实蝇、蓟马、稻灰粉虱等,黄色板。*****块规格**×**厘米*太阳能杀虫灯太阳能电池板功率≥**w,频振波长***,撞击面积*.**平方米,控制面积**-**亩,带支架。**盏其他需要阐述情况供货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将**吨复合肥、**吨微肥送到石龙坝临江村;**吨复合肥、*吨钾肥、***瓶农药送到新庄乡八德村;***公斤地膜、**吨复合肥、***瓶农药送到新庄乡新庄村;*****块粘虫板、***瓶农药、**盏太阳能杀虫灯送到石龙坝镇基佐村、民主村。*、供应商资格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能够独立完成公开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且能及时供货,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采购方的本地服务支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文件的获取*.*已在第一次招标公告受理报名登记有效期内(****年*月**日至****年*月**日)按公告要求向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了合法有效报名资料的投标人,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可延续至二次报名登记使用,但必须在二次招标公告受理报名登记有效期内(****年*月**日至****年*月*日)向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ZCZB-****-***号(二次)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及领取采购招标文件。未在二次招标公告受理报名登记有效期内向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二次报名登记表、领取二次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ZCZB-****-***号(二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为节约投标人的投标成本费用,投标人填写ZCZB-****-***号二次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领取招标文件确认可以使用电子邮件、传真形式,详询****-*******,*******)。*.*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下午**:**-**:**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的独立法人及非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经营户应向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资料清单如下:***.******.***投标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资料清单如下: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要求清晰反映本次采购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货物的类别);***.******.***.*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原件;***.******.***.*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鲜章,同时注明本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非独立法人企业及个体工商经营户提供资料清单如下: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要求清晰反映本次采购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货物的类别);***.******.***.*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原件;***.******.***.*非独立法人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非独立法人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书原件,需经非独立法人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并加盖公章(鲜章),同时注明本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重点提示:个体工商经营户所加盖在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报价文件上的公章(鲜章),必须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其他印章等一律不予受理和认可)。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在提交原件查验时,必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鲜章)内容清晰的复印件资料一套。投标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投递时间:投标文件投递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投递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付款方式:供货方将货物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经招标方确认,验收合格后,**个日历天内支付总价款 ***%(自供货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之日起,招标方承诺在*个日历天内组织验收)。供货方自收到货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出具发票给招标方。*、注意事项*.*递交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代表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保证金交存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存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如对本公告提供的采购一览表中技术参数、数量等有异议,应及时来电、来函咨询,联系电话:****-*******;保证金交存联系电话:****-*******。*.*重点提示***.******.***保证金不得交叉、替代使用,应按项目、标段分别交存保证金。投标人未经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受理报名登记而预先交存项目保证金的,所交存项目保证金将不予认可。ZCZB-****-***号项目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大写:伍仟伍佰元整),在****年*月*日**:**前(北京时间),保证金必须进入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确认保证金的收到时间以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实际收到保证金时间为准。为确保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及相关票据的核对,请保证金交存人在交存保证金时以转账方式交存,不得以现金进账方式交存)。未按时交存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交存和退还保证金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为节约投标人的投标成本费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资料参加投标。未获得供应资格的投标人,在项目评审结束,评审结果网上公示后,可到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退还报价保证金事宜(请准备齐全办理退还保证金所需的相关资料);***.******.***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投标保证金时出具给投标人的《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请投标人妥善保存,在退还保证金时必须提供原件查验。如有遗失或损毁导致保证金无法退还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已在规定时间内交存保证金,但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给予投标人(企业及法人)不良信用记录一次,累计超过三次的,将限制或禁止该投标人(企业及法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加由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所有交易活动;***.******.***对已参加报名,并由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却未交存项目保证金缺乏诚信的企业,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给予投标企业及法人不良行为记录一次,累计超过三次的,将限制或禁止该企业及法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加由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所有交易活动;***.******.***请投标人在交存和退还保证金时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资料,不得缺项。如因资料缺项未能及时交存和退还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参数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原厂原配,正版操作软件,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合格产品,不得为组装、拼装产品。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为组装、拼装或未达到国家(质监部门)标准的质量认证要求,采购方与投标人签订合同自动终止失效,采购方有权拒绝验收或退货,并取消投标人的供货资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投标人对本项目所提供货物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要求、服务承诺等,必须与投标人向采购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中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投标人向采购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将作为采购方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验收的唯一标准,采购方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正、副本的内容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符,采购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如有以次充好或在报价活动中有提供虚假材料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谋取中标、成交等行为的,由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无效。”规定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第二项第四款“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凡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都要采购国内产品,对进口产品采购实行审核制度”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活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对已由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登记的投标人, 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为同意该条款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部分或全部)货物为进口产品,已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采购单位:华坪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华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项目组织:沈乾敏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沈乾敏地 址:华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邮政编码:******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