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江苏三龙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挤压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铝型材(挤压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拟投资*****万元建设年产铝型材(挤压材)生产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项目名称:铝型材(挤压材)生产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性质:新建;项目概要:该项目拟建于滨海县滨淮镇民营创业园和谐大道南侧,项目占地面积约**.*亩(*****.**m*),总投资*****万元。本项目新建厂房、办公楼、锅炉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拟定员工***人,全年工作***天,每天三班制生产,每班*h,年生产时数为****h,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万吨铝型材的生产规模。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燃烧废气(SO*、NOx、烟尘)、非甲烷总烃、粉尘、硫酸雾、氟化氢等。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水喷淋系统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加工设备,噪声源强在**~**dB(A)之间。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反渗透膜、原料包装物、废槽液,废渣液、污水处理站污泥、超滤废膜、不合格品、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等。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废气:项目燃烧废气、非甲烷总烃经**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涂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硫酸雾及氟化氢气体采用酸雾吸收塔净化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预测,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滨淮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纳入滨淮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后排入八滩镇北干渠。项目废水能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噪声:设备选型时选用噪声源强较低的设备,同时对源强较高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均能达到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项目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反渗透膜、原料包装物(其中原料包装物按危废进行管理)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渣液、废槽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超滤产生的废膜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厂址符合规划要求,选址恰当,布局合理;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实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项目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能满足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要求;经济损益具有正面效应,得到了公众的支持。因此,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建议和意见。七、建设单位及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沈总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南京****** 联系人姓名:吕工 联系方式:***-********传真:***-******** 电子信箱:khhbhg*@***.com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建议和意见。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意见的范围和内容为:项目周围****m范围内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拟建项目的看法、希望和要求。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自公示公布之日起十日内。南京******公告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