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龙岩市环保局2015年1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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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龙岩铁山油库铁路专用线建设工程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洋头村中石化福建(森美)******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铁山油库铁路专用线建设工程位于铁山镇洋头村,建设内容包括铁路牵出线和卸油区,征占地面积*.**hm*,线路全长***.**m,绿色防护约*.*万m*,水泥搅拌桩约*.*万延米;建设涵洞*座,合计**.*横延米;卸油区内设*条卸油线,其装卸有效长均为***m,线路有效长***m,中间设卸油栈桥*座。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计划建设期**个月。*、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落实土石方调配工作,尽量移挖作填。要尽量减少临时用地,以保护土地资源;施工开挖的表层覆盖土另行妥善堆放,用于施工区等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要对临时占地及时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禁止随意倾倒弃土弃渣。挖、填土施工应先建挡土墙,沿线水土保持设施按永久性设施设计,挡墙、护坡应采用浆砌、干砌片石及植草皮等综合措施,并充分考虑雨水冲刷的影响。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等按经水利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相关要求落实。*、项目施工期应加强对雁石溪的水质保护,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队伍直接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化粪车收集后送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间生活污水与初期雨污水经铁山油库区配套建设的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和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山林浇灌,不得外排。*、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午间(**:**-**:**)和夜间(**:**-次日晨*:**)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加强运营期管理维护,确保铁路沿线声环境质量满足GB*****-**《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及修改方案与《声环境质量标准》GB****-****的相应要求。预留资金,对洋美村和铁山中学实行噪声跟踪监测,若发现超标,应在宿舍楼外窗安装隔声窗。*、采用液压潜油泵辅助卸油,加强运输罐车卸油速率,运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卸油区边界外围**m设定为卫生防护距离,提请当地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不得在项目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学校、医院、住宅、食品加工等大气环境敏感的项目。*、安排专人负责垃圾容器的维修、更换及定期清洗消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建设应满足《石油库设计规范》(GB*****-****)和安评报告提出的安全距离的要求。卸油区和发油棚应安装可燃气体探测装置及视频监控系统。应设置事故缓冲池(容积不低于***m*),在雨水总排放口处应设置快速关闭闸阀,厂区地面及围墙采取防渗处理。项目应加强运营管理及设备养护,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应急物资。*、落实报告书中施工期、运营期环境保护监测和管理计划,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合同中应有环境保护内容,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有记录。****年*月**日环评单位在网络及项目所在地进行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公示)。在参与调查个人中和团体单位,大部分被调查者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和可接受态度态度。*龙岩铁山油库铁路建设工程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洋头村中石化福建(森美)******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铁山油库工程设计为二级油库,其油库占地*.*hm*,库外管廊占地*.**hm*,总占地面积*.** hm*,库容*.*万m*,其中汽油*.*万m*,柴油*.*万m*。主要建设内容为*个内浮顶式油罐(柴油*个,汽油*个);新建*车位下装汽车发油亭;新建工艺泵组、油气回收、油水处理装置、消防水池、事故收集池;新建库外输油管廊;新建综合楼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加强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浇灌周边农田、绿地。施工扬尘采取围挡封闭、洒水、堆土物料覆盖、净车出场等措施进行控制。施工、装修期间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限值要求,午间(**:**-**:**)和夜间(**:**-次日晨*:**)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建筑废弃土石和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须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运载废土石及其他建筑材料车辆须有防渗漏措施。*、运营期间生活污水及含油污水经油库区配套建设的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和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山林浇灌,不得外排。库区内建设废水处理设施事故池***m*, 设置***m*的污水储存池进行临时的暂存并配套离心泵、管道和RPE自动灌溉系统。*、采用内浮顶油罐,选用新型的呼吸阀,安装液压安全阀,减少蒸发损耗。对管道和设备进行防腐处理;油品装卸通过密闭的输油管道。定期检查油罐的密封状况,特别是机械呼吸阀、液压安全阀、量油口等。发油区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对发油区的烃类有机气体进行回收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加强厂区内管理,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消音和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管理,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a/*类标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油罐残渣、油泥、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并设置符合危废管理要求的临时贮存场所和容器暂存,交由具危******回收处置。*、本项目罐区、发油区、油泵区等风险源应满足《石油库设计规范》(GB*****-****)和安评报告提出的安全距离的要求。油库重大危险源及可能发生油气泄漏的位置应安装可燃气体探测装置及视频监控系统。库区雨水总排放口处应加设水封装置,设置事故缓冲池容积不低于****m*,以防库外火灾影响库内;在库区雨水总排放口处应设置快速关闭闸阀,厂区地面及围墙应采取防渗处理,围墙应参照防火堤标准进行加固,大门口设事故废水出口截流系统、并常备应急沙袋等。项目应加强运营管理及设备养护,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应急物资。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米,提请当地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不得在项目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学校、医院、住宅等大气环境敏感的项目。*、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运营期环境保护监测和管理计划,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合同中应有环境保护内容,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有记录。*连城县大灌水电站第三台机组项目连城县莒溪镇大灌村连******福建省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连城县大灌水电站位于九龙江北溪支流万安溪上游,地属连城县莒溪镇大灌村,是万安溪连城县境内河段梯级开发规划中的第二级水电站。水电站由大坝、泄水建筑物、引水隧洞工程、厂房及升压开关站等组成,原设计总库容****×***m*,电站装机容量*×**.*MW,多年平均发电量****×***KWh。该电站在设计施工阶段进行了变更,变更内容主要有:在原设计装机容量**MW的基础上新增一台**.*MW机组,相应扩大引水隧洞洞径及厂房,新增工程投资****.*万元,新增年发电量***×*** KWh。水电站于****年建成,并完成了*台机组安装。于****年*月**日办理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原有弃渣场应建设完善拦渣坝、足够处理容积的沉淀池、截水沟,加快原有弃渣场、取石场植被恢复及土地复垦,恢复率应达**%,复垦率应达***%;加强厂房区、升压开关站绿化,绿化率应不小于**%。*、坝址处应设置分层取水的生态流量放水口,安装在线流量监测装置,安装电子监视系统,保证坝址下游最小生态流量≥*.*m*/s,出水口水温与库面水温温度小于*℃,并与市县环保局联网;生产期间应控制正常蓄水位不高于***.*m;加强水库水质的跟踪监测,在水质出现超标时及时采取相应减缓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林地灌溉或绿化,不得外排,坝址区建设*m*蓄污池,厂房区建设不小于**m*蓄污池,定期清淘污泥。*、生活垃圾和水库打捞漂浮物应集中收集后运往乡镇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油、滤油渣、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并设置符合危废管理要求的临时贮存场所和容器暂存,交由具危******回收处置。*、禁止在库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库区水体的活动;禁止放养非本流域自有物种。水电站建设和运行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根据报告书及批复要求逐项落实有关环保措施,建立健全环保制度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环境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环境安全。****年*月**日环评单位在连城县莒溪镇、莒溪镇坪坑村进行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公示)。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三、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号龙岩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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