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长安镇行政事业单位电梯项目(重招)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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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长安镇行政事业单位电梯项目(重招)采购编号:CA*******评审日期:****年**月**日公示日期:****年**月**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或授权)销售证明或项目授权书(电梯制造商除外)。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最大股东的。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招标条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或控股公司的联合投标除外),不允许分包、转包。 *.报名供应商必须按报名表要求填写,否则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名称:长安镇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人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项目负责人:莫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包号分包名称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A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梯项目 详见用户需求书****年**月**日******.*广东******B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电梯项目 详见用户需求书****年**月**日******.*广东******C长安镇长盛社区电梯项目 详见用户需求书****年**月**日******.*广东******评委: 徐乃昌、魏靖、刘汉军、赵国英、文炳辉(包A)、麦志锋(包B)、李惠仪(包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