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霍城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霍城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霍城县清水河镇西城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合***.*亩)。按照霍城县中医医院任务、目标、建设要求、基本设置构成及医院现状确定本工程建设规模:床位***张,停车位***辆,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医疗综合楼(其中包括门急诊医技楼、住院楼)、污水处理站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 二、建设项目污染工序及防治对策 *、施工期污染工序及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 施工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措施后可得到有效控制;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以无组织面源的形式排放,当施工结束后,废气影响也随之消失,不会造成长期的影响。 (*)废水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内;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澄清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送至专用垃圾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 环评要求建设方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和建筑工艺技术,从源头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并在项目区周边加设隔声墙和禁止夜间施工,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污染工序及污染防治措施 (*)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包括停车场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 项目停车处停车车辆较少,加之四周通风较为流畅,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周围区域环境空气的污染影响甚小。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H*S、NH*最大落地浓度均远小于《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中关于废气排放要求的规定的浓度值,对周围环境并无不利影响。 (*)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正常运营期间废水包括职工生活废水和医疗废水。本项目在运营期采用污水和雨水管网独立排放,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进入霍城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采用此类措施后,所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实施后,厂界的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 对于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性生活废物垃圾,分类收集并简单消毒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建设单位与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固废处置协议,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经分类收集、贮存,运送到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霍城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位于霍城县清水河镇西城区,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要求。本项目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基本医疗、计划生育、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给排水、用电、消防、交通等公用工程建设完备,交通十分便利。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物在采取环评中提到的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经预测拟建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工程建设得到了当地公众的支持。拟建项目事故风险水平等同国内同类项目的总体水平,在进一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后,基本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法规、标准的要求,拟建项目对厂外环境的风险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该项目可行。 四、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公示期限 公众可在得知本项目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您是否知道/了解本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 *、您对本项目持什么态度? *、您认为本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 *、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如何? *、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会对环境造成哪些影响? *、您认为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在环境保护方面,您觉得在本项目建设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您对本项目的建议及要求 *、您对周围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霍城县中医医院 通讯地址:霍城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 联 系 人:马红梅 联系电话:***********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人:刘玲玲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