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化石营旧城区改建项目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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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化石营旧城区改建项目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于****年*月**日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及征收现场发布了《关于公开选择化石营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经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报名及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征收中心”)审核,共有*家评估机构符合条件,现予以公布(见附件)。根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号)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发布暂停公告后,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或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根据多数被征收人意见确定;若无法形成多数意见,则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随机选定,结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公布。”之规定,就化石营旧城区改建项目协商选定评估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将在上述评估机构中通过协商方式选定*家评估机构承担本项目房屋评估工作。二、一个房屋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只能提交一次有效的协商意见,且只能选择一家评估机构,最终协商结果由区征收中心根据协商意见情况认定。三、房屋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可到现场办公室领取表格填写意见,也可自行协商出具书面意见。四、提交协商意见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或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五、协商期间,区征收中心将组织上述*家评估机构在现场办公室进行咨询,被征收人可前往了解评估机构的相关情况。六、协商意见反馈地点为本项目现场办公室(关东店北大街化石营地区治安环境秩序服务中心);七、协商意见反馈时间自****年*月*日上午*:**至*月*日下午*:**止。办公时间:上午*:**至**:**,下午*:**至*:**。八、在上述期限内,经协商能够形成选择意见的,以该意见为准。协商不成的,由区征收中心组织在上述*家评估机构中摇号产生*家。特此通知。附件:化石营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候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 朝阳区房屋征收办****月*日*日附件化石营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候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序号公 司 名 称*北*******北京市国*******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大地盛*******北京龙*******北京国泰大正天平行土*******北京盛华翔伦房*******北京市百*******北京市金利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