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寿光市2015年台头镇人民政府泡沫消防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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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寿光市台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寿光市台头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方式:****-********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号金融广场**座*楼 联系方式:****-*******三、政府采购项目编号:QX*******四、项目名称:寿光市****年台头镇人民政府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五、采购内容及投标单位资格要求: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寿光市****年台头镇人民政府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泡沫消防车一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消防车的生产厂家,具有国家颁发的改装消防车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所投消防车及车辆底盘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C认证,并列入国家免税公告,能在车辆管理部门上牌、年审等(须提供相关文件);*、在山东省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并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非投标人直接经营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经营书)。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潍坊市东风东街****号金融广场**座*楼(潍坊市东风东街与潍县中路交叉口东北角) 时间:另行通知 方式:自行领取 七: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八:开标日期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九、本项目联系人:车清华、邵主国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qxwf*******@***.com十、其他: *、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潍坊市东风东街****号金融广场**座*楼*、报名携带: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改装消防车证明文件、强制性产品认证、列入国家免税公告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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