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纳雍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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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工程项目名称纳雍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 标 人纳雍县民政局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毕******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商务分总分**.**项目经理冯洪福业绩赤水市第一小学综合教学楼、学生宿舍项目工程报 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省毕节市******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商务分总分**.**项目经理张景荣 业绩威宁县廉租住房阳光小区二期一标段报 价¥*******.**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商务分总分**.**项目经理杨建国业绩威宁县宏盛包装厂办公大楼修建工程报价¥*******.**元 公 示 期****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批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