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海地挂字(2014)第045号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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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出 让 成 交 确 认 书海地挂字(****)第***号南******:贵单位按海安县国土资源局海国土告字(****)**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约定,于****年*月**日**时前报名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并于****年*月**日**时中买该地块。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确认如下:一、挂牌成交地块基本情况:*、地块位置:海安开发区老***省道北侧、界墩花苑西南侧(挂**********)。*、土地面积:柒仟零玖拾肆平方米(****㎡)。*、出让用途:办公。*、规划容积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小高层、高层。*、土地开发程度:净地。*、出让年期: **年。**、成交价:单价每平方米柒佰肆拾贰元整(¥***元/㎡),总额伍佰贰拾陆万叁仟柒佰肆拾捌元整(¥*******元)。二、贵单位已按规定查阅所有出让文件并认可该地块。三、贵单位必须于****年*月*日前与海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土地成交后*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海安开发区管委会于中买人缴清成交价款后*个月内划交土地,交地条件为净地,周边基础设施为现状。四、该项目作为企业总部,建成后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不得对外出租、出售。本地块的土地交付由海安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并由海安开发区管委会与中买人签订《土地交付合同》,有关土地划交事项在《土地交付合同》中明确。五、请凭该《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办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凭项目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相关手续办理土地出让批准手续。六、其他事项按海国土告字(****)**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及其相关文件执行。七、本确认书一式肆份,受让人、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各存贰份。竞得人签字:南******出让人签字: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