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宝坻区公安消防支队九园中队防水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5BDZC-J-01更正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采购计划编号:******C********B****受天津市宝坻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天******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宝坻区公安消防支队九园中队防水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宝坻区公安消防支队九园中队防水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BDZC-J-***.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原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 上午**:**-**:**。现调整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原谈判时间:****年*月**日 上午**:**。现调整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年*月*日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 白英、赵彩萍*.联系电话:***********、***********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公安消防支队*.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三路消防支队*.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高志军 电话:***********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层*.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等(可选)七、更正公告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至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宝坻区公安消防支队、天******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附件:更正公告回执天****** ****年*月*日附件: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天津市宝坻区公安消防支队的宝坻区公安消防支队九园中队防水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BDZC-J-**)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日 期: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表示确认。传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