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新疆天宝混装炸药制造有限公司托克逊克尔碱镇黑山矿区生产点年产4300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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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现对“新疆******托克逊克尔碱镇黑山矿区生产点年产****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系统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新疆******托克逊克尔碱镇黑山矿区生产点年产****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系统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地理位置:新疆托克逊县克尔碱镇 (*)工程概况:新疆******托克逊克尔碱镇黑山矿区生产点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原有生产规模为****t/a,现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扩建,扩建后生产规模达到****t/a。 本项目全部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用地。生产工艺技术、生产设备均与扩建前完全一致,仅增加一台现场混装炸药车备用。生产设施、办公生活设施等全部依托扩建前已有设施。环保措施增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封闭煤仓、灰渣仓。 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乳胶基质制备车间。公用及辅助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锅炉房、办公室、宿舍、厕所等。贮运工程包括:包括硝酸铵库、辅助材料库、油相材料库(含柴油罐)。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站、工艺废气处理设施、消声降噪措施、绿化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废气 废气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扬尘;运营期生产装置产生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味、堆场无组织粉尘等废气。 废气控制措施:施工期采取规范的施工行为;运营期生产装置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修,加装封闭装置等进行控制;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通过对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闭;堆场无组织粉尘通过建设封闭式贮存设施进行控制。 环境影响概述:建设工程完成后各生产工序配套环保设施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各大气污染源排放强度及排放方式均较为合理,保证达标排放。项目建设投产后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废水 废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循环水排污水等废水。 废水控制措施:施工期采取规范的施工行为;运营期生活污水及循环水排污水进入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 环境影响概述:本项目对各种废水能够保证污水达标排放,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不会对当地地下水造成较大影响。 *.固废 固废环境影响:施工期建材等固废;运营期生产过程产生的乳化剂废包装桶、废机油桶及废包装袋等。 固废控制措施:项目产生废物中属名录中的乳化剂废包装桶(HW**)、废机油桶(HW**)、硝酸铵废包装袋(HW**),硝酸铵废包装袋暂存于硝酸铵库房,乳化剂废包装桶暂、废机油桶暂存于油相库房分开堆存。在收集、暂存及运输过程中按照危险废物的要求进行处置。 环境影响概述:本项目固体废物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处置原则,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很小。 *.噪声 噪声环境影响:破碎机、风机及各类机泵等。 噪声控制措施:在满足工艺条件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及加强厂区绿化工作等措施。 环境影响概述:利用建筑材料及其他消声减震措施处理后,可使厂界噪声达标。 为减轻和消除环境风险事故的不利影响,评价针对本行业容易出现的各种环境风险,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之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总体来讲,项目运行期间不可避免的对环境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如生产工艺废气影响、生产噪声的影响等,但是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缓解。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将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本工程建设所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的原则要求,达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保护目标影响较小的目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的简本。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工作内容 (*)项目公示 采取网站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发布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评价单位、咨询方式等信息。 (*)问卷调查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根据环评单位确定的范围进行调查。 在本项目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本项目计划发放调查问卷不少于***份,计划调查时间为**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取发放问卷的方式,向相关单位和居民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调查对象为项目厂址周边单位、居民。 *.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号中核发展大厦**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 证书等级及编号:乙级,国环评证乙字第****号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号 联系人:杨勇 电话:****-******* E-mai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您认为本项目的评价结论是否真实、可信? *、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到位? *、您认为在环评中还应提出什么污染防治措施或避免哪些环境问题? *、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个工作日。请在期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