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兴化市三农草木灰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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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兴化市新垛镇新建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该项目总规模*MW,采用*台生物质气化炉、*组内燃发电机组形成生物质气化多联产综合利用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发电****万千瓦时,副产碳化稻壳*万吨,热水*万吨的生产规模。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南京国环******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书中的有关内容向各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简介: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兴化市新垛镇丰乐村,主体工程内容为*套*.**MW生物质能发电机组(其中*套备用),年发电量****万千瓦时,同时副产碳化稻壳*万吨/年,热水*万吨/年。项目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合**.**亩);并租用大兴金公路北侧、创业路东侧地块作为仓储区,面积*****平方米(合***.*亩)。本项目劳动定员**名,其中生产人员**名。各车间和部门实行三班制生产,每班工作*小时,全年有效工作日***天,年工作时间****小时。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因素为废水、废气、噪声等,固废为零排放;企业也拟在建设过程中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不改变现有的环境质量。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大气环境的影响及对策 本项目使用的燃料为稻壳,稻壳含硫率比燃煤含硫率低很多,可以从源头有效的控制SO*的产生量,同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SO*、氮氧化物可达标排放。本项目燃烧废气中的烟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m高烟囱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营运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对水环境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厂区内清污分流。生产废水厂内处理后全部回用,全厂软水循环系统定期排放清下水回用于燃气净化系统;净水循环系统定期排放清下水全部回用于车间冲洗、道路及场地洒水以及燃气净化系统用水,发电机组内循环系统软水制备排水通过雨水管道排放至四五河。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本项目营运期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对声环境的影响 对本项目中的各种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预测结果表明正常运营状况下,各厂界噪声仍可符合相应的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的影响及对策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符合产业政策:本项目为生物质燃料气化发电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及****修订本)》、《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本项目均属于其中的鼓励类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选址合理:根据《兴化市新垛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本项目用地为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规划的产业定位,故本项目选址合理。 (*)各项环保措施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①废气污染防治 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对烟尘去除率达到**%以上,处理后的废气烟尘的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储灰罐顶设置布袋除尘器,炭化炉出灰及碳化稻壳包装时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含尘废气在罐顶排放。厂区燃料堆场通过设置围墙、加盖防风防雨布、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厂区无组织粉尘的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对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标准要求。 ②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车间清洗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燃气净化系统,不排放;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排放。本项目废水在厂区内回用是区域污水处理厂建设前的临时措施,待区域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废水应在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③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稻壳焦油(危险废物编号HW** (***-***-**))、废机油(危险废物编号HW** (***-***-**))、废水处理污泥以及生活垃圾。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排污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于燃气净化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全厂废水排放量为零,不需申请总量。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有组织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 t/a、氮氧化物排放量*.** t/a、烟尘排放量*.**t/a,需向兴化市环保局申请废气排放总量;无组织粉尘排放量*.** t/a,向兴化市环保局备案。本项目固体废物零排放,不需申请污染物总量。 (*)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被接受: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储气罐燃烧爆炸导致的环境风险。经风险预测评价表明,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项目实施后不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要求: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运行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有限,不会造成周围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下降。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为工业用地,符合兴化市新垛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在兴化市范围内平衡,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因此,从环境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四)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众可与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南京国环******联系。具体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 电 邮:****** 通讯地址:南京市蒋王庙街*号 邮政编码:****** 南京国环****** ******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江苏环保公众网联系电话:***-********。三农生物质发电-简本(二次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