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来凤县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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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来财采[****]***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学校食堂米面油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LFCG-****-**a(*) 三、货物需求:大米******㎏、面粉*****㎏、纯菜籽油*****L,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具备大米、面粉、食用油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配备专业检验人员。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良好的贮存条件,从事大米、面粉、食用油生产/经营五年以上,投标人对近五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作出书面承诺,若事实与承诺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必须配备专用的配送车辆和专业的配送队伍,配送过程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所投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货物的标识、标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联合体和关联企业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时、**:**-**:**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之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人民币伍万元整(¥*****.**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交纳银行帐号: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凤县支行;账号:************;户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无论以上述任何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都必须在****年*月*日**:**时之前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和财政委托银行进账。凡不按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年*月**日*:**时前交至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送达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年*月**日*:**时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采购人:来凤县教育局 联系人:古向阳 联系电话:****—*******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人:宋 杰、覃庆成 电话/传真:****—******* 二○一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