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液氯(2015-2016年度)采购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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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受福******(采购人)的委托对福******液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SSCGJP****-*二、招标项目:液氯(****-****年度)采购项目(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产品的相关生产、运输、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还应拥有该产品制造商所在省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的供应商应拥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级;投标产品的运输单位应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其中必须含液氯)。制造商、运输单位、供应商应组成投标联合体进行投标。*、为确保液氯购买凭证、液氯道路运输通行证及时申办与运输,运输单位应拥有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少于两部的液氯运输专用车辆,每部液氯运输专用车辆均需配备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规定的专职司机及押运人员,且液氯运输专用车辆的单车核定运载量不低于三点五吨,即单车均可运输液氯半吨瓶七个以上、一吨瓶三个以上。四、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六、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楼D、E******,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元,若需邮寄另加人民币**元)。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九、委托单位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十、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前******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十一、开户单位:******开户银行:泉州银行晋江支行开户账号:**********************二○一五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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