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常州市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采购延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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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采公[****]****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的委托,现就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因招标文件内容有实质性调整,故变更投标人资质要求,并延长报名时间,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绿化养护管理 常采公[****]****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工程名称 规模(㎡) 一标段 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工程一标段(一级养护区) ******.** 二标段 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工程二标段(一级养护区) ******.* 三标段 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工程三标段(二级养护区) ******.** 四标段 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工程四标段(二级养护区) ******.** 五标段 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工程五标段(三级养护区) ******.** 六标段 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工程六标段(三级养护区) ******.** 七标段 新北区城区绿化养护工程七标段(三级养护区) ******.** 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期满经甲方考核通过后,可顺延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顺延续签两年。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变更: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养护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投标单位在常州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堆放等要求(提供经营场所及固定的工作场所的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备查、如果是租赁的则需另行提供租赁合同原件租赁期不得少于一年和业主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备查);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水车、清运卡车等)和专业技术力量;投标人须为本次养护项目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养护队伍,具体详见法人承诺书相关内容;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企业具备应急抢险机制与能力,按***联动要求,能在出险半小时内到达现场组织抢险;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单位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接过国有资金投资的单项绿化养护合同**万平方或以上的项目。提供合同原件。 *、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单位承接过国有资金投资的单项绿化养护合同**万平方或以上的项目。提供合同原件。 备注: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参与七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布信息变更: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年*月*日起延期至****年*月**日正常工作时间止。 招标文件发布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常州市晋陵中路***号) 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须以转帐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整。本变更公告发布前已经成功报名者则无需再办理报名手续。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附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授权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可以是同一人)的劳动部门近三个月(****.**月-**月)社保证明原件; ●提供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 ●在常州地区经营场所及固定的工作场所的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备查、如果是租赁的则需另行提供租赁合同原件租赁期不得少于一年和业主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备查。 其它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 五、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变更: 时间:****年*月*日上午*:**; 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招标大厅。 所有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人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标前答疑会并递交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两份“承诺书”。(详见附件*~附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变更: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上午*:**;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招标大厅; 投标文件接收人:汪习周 七、开标有关信息变更: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开标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招标大厅。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 汪习周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 网 址:http://***.******.***.cn 开户名称: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及帐号:工行营业部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杨凯****-********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 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法人代表面谈承诺、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承 诺 书 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本人系 的法定代表人,在贵单位 的招投标活动中,本人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面谈活动。在面谈中本人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 ,且无在建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及绿化养护项目); 二、本单位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否则,愿意放弃今后五年内在你单位的投标权; 三、本单位承诺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本单位承诺一旦中标,中标的项目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绝不违法分包、转包; 五、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六、报价将清单所示所有内容全部涵盖。所报绿化养护价格(单价)涵盖绿化养护各种作业,即基于现有绿化和绿化设施发生的一切与养护有关的费用。主要有绿化补种及恢复(甲方有指令单的可另行结算费用,其他的一律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修剪、除草、除虫、浇水(水费由甲方承担)、施肥、植保、松土、平整土方与开堰沟、斜树扶正与支撑、防寒与保暖、死树杂物和落叶的清理、果实的摘除、台帐资料整理、绿化现场的巡查等。 七、本单位充分了解绿化养护工作是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创建和谐人居和生态城市的重要载体。本单位承诺一旦中标,将按照《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绿化养护技术规程》配备机械设备,并按要求立即组织项目部和养护人员进场养护,承诺购置的机械设备(具体见下表清单),将在中标后**天内购置到位(以提供发票和现场检查为准)。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且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各级养护区域投入车辆、设备一览表 养护机械设备 规格及用途 数量(台) 一级区域 二级区域 三级区域 登高车 举升高度≥**米; 修剪乔木 ≥* ≥* ≥* 水车 罐体体积≥*m&sup*;需原装水车 ≥* ≥* ≥* 清运卡车 核载*吨以上 ≥* ≥* ≥* 巡视车 核载*人及以上 ≥* ≥* ≥* 草坪修剪车(手推、自走) 用于修剪大面积高档草坪,功率≥*.*马力 ≥* ≥* ≥* 高枝锯剪 举升高度≥*米; 修剪乔木 ≥* ≥* ≥* 绿篱修剪机 修剪绿篱用 ≥* ≥* ≥* 油锯 排气量≥**cc, 切锯树木用 ≥* ≥* ≥* 割灌机 修剪草坪用, 排量≥**cc ≥* ≥* ≥* 背负式打药机 防治低矮绿化病虫害 ≥* ≥* ≥* 打药车 *.*~*.*MPa;射程≥**m ≥* ≥* ≥* 水泵 出水口径**/*(mm/inch) ≥* ≥* ≥* 打孔机 打孔深度*-*cm, 孔径*cm ≥* ≥* ≥* 疏草机 切根深度*cm左右 ≥* ≥* / 各级养护区域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工种 一级区域 二级区域 三级区域 * 项目经理(养护项目负责人) (名) * * * * 技术工(名) ≥* ≥* ≥* * 养护工(按比例配备) *.*人/万m* *人/万m* *.*人/万m* 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原则。养护作业应注意自身和第三方的施工操作人员和行人的安全,注意不损害周边市政设施和建筑物,不影响市容环境。做好各项围护、防护措施,配合城建部门的管理。养护工作中确保零安全事故,如有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八、中标单位如是外地企业的,必须在中标后(以中标公示结束后起算)一个月内,******,******营业执照,且必须在常州地区有工商注册登记;凭以上条件,与甲方签订合同,如因以上原因未能按期与甲方签订合同,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九、本单位严格遵循《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手册》、《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绿化养护管理办法》、《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绿化养护技术规程》和《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办法》等相关绿化管理条例及甲方指令开展养护工作。我单位也理解随着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手段的不断改进,贵单位有对《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道路绿化养护考核办法》、《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绿化养护管理办法》、《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绿化养护技术规程》等文件修改的权利,《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办法》亦会调整,我单位愿遵循新的管理制度,因政策调整(政策性发文),工程改造、交接等,甲方亦有权对标段内管养区域面积进行调整,本单位无条件接受,并按原合同单价和实际增减面积按实调整养护金额。 十、本单位承诺配备专职巡查人员,就下列项目展开巡查工作: 专职巡视资料员日常巡查内容: *)、养护区域有无私开、私挖现象; *)、养护区域内各类绿化植物有无私自修剪现象; *)、养护区域内有无苗木偷盗、绿化带毁绿种菜现象; *)、养护区域内有无苗木死亡、空秃及病虫害现象; *)、其他各类甲方另行规定的巡查内容。 上述巡查内容,发生的绿化补种、恢复等费用(除行政开挖及甲方另行约定的)由本单位承担。 如未按要求进行巡查、处理的,按《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道路绿化养护考核办法》、《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绿化养护考核表》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十一、本单位已经对现有绿化带范围进行详细勘察,投标报价已经充分考虑到原有区域内的空秃、补充等问题,确保满足长效考核要求及景观效果,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费用(三级区域除外)。 十二、本单位遵守新北区有关诚信考核和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