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宣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泾县城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泾县城西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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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泾******泾县城西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月**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环保局环评科。联系电话:****-*******(兼传真)地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环保局窗口项目名称:泾县城西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泾县桃花潭西路西侧建设单位:泾******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宣城市环科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建设CNG槽车位(含*台液压撬)、*台LNG立式储罐、*台LNG卸车撬、*台双枪CNG加气机、*台单枪LNG加气机以及卸气柱等,配套建设安全、消防、辅助、公用、环保等设施。主要环保护对策措施:废水:主要为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场区地埋式微动力处理装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一级标准后外排。废气:主要为营运期加气机给汽车加气、加气站放散管以及储气罐、管线和加气装置维修过程中逸散的少量气体及进出站的汽车尾气;加强管理,减少排放。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机械噪声,通过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及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有关部门意见: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关于天然气加气站建设选址的规划意见,泾县国土局出具关于本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