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区市政公用工程七期工程-4号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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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区市政公用工程七期工程-*号路照明工程已由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东湾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受辽东湾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述工程提供必要的劳务、材料、机械和服务。工程概况如下:建设地点: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区。资金来源:自筹。合同估算价为:***万元招标范围:*号路照明工程。计划工期: ****年*月 **日,竣工时间:****年*月**日。质量标准: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机电类)IC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分,到******(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号)进行投标报名条件确认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万元开户银行:******盘锦分行 账 号:**** **** ****收 款 人: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资源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 *日* 时 ** 分。*、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发布媒体:本公告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辽东湾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地 址:辽东湾新区联 系 人:王绍熙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执 行 机 构:******辽宁分公司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号邮 编:******联 系 人:吴崎联 系 电 话:****-*******传 真:****-*******电 子 信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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