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鄂州市生活垃圾生态处理项目挤出液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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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简介 ******,系由原国有大型水泥企业股份制改革设立的,拥有A/B ******,是国家“十五”计划确定的重点支持发展的六大水泥集团之一,属我国*** 家重******现与世界上最大的水泥制造商——瑞士HOLCIM 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 余家,遍布江苏、西藏、湖北、湖南、云南、四川等省。截至**** 年,固定资产近*** 亿,年水泥生产能力**** 余万吨,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企业,综合实力位居同行业前列。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鄂州市生活垃圾生态处理项目挤出液处理工程,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必须真实有效,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 投标人是具有相应资质、具有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等固液废厌氧处理系统建设能力和经验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人提供的业 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 投标人须能开具合法有效的含**%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投标人上华新水泥指定的网上招投标平台,先进行资质审核,资质通过后根据公告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电子档招标文件。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截止日见网上公告,招标人开标日最终能下载的投标文件视为最终合法有效。 注:请投标单位投标前查看华新招标平台用户手册,按用户手册提示完成投标;所有上传附件不能大于**MB。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文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并上传相关资质证书。(注册信息请慎重填写) *.*. 在此期间内,会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方可在华新招投标系统上下载标书,并进行一系列的投标工作。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 ** 日** 时 **分,届时会关闭网上投标系统。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下述方式联系:联系人:鲁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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