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湖北兴荣陶瓷有限公司建筑陶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变更分析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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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建筑陶瓷生产项目建设性质: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变更项目地点及面积:位于黄梅县杉木乡烟铺村,占地面积***.**亩(与项目变更前相同)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规模:在原年产***万平方米的建筑陶瓷基础上,规模增至年产****万平方米建筑陶瓷,变更后包括生产线*条,主要产品为各种外墙砖。二、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国家发改委****第*号令)第一类鼓励类中建材行业第*条规定的:“鼓励***万平方米/年及以上、厚度小于*毫米的陶瓷板生产线和工艺装备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为国家允许发展项目。符合《湖北省“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特色的食品、造纸、家电、建材等行业,培育一批规模大、加工度高、竞争力强、在全国有影响的龙头企业和品牌,带动消费品工业上档升级。”的精神。三、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变更工程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喷雾干燥塔尾气、干燥窑尾气及球磨机、露天料区等无组织排放粉尘,其大气污染物为SO*、烟尘及无组织排放粉尘。针对在运营期产生的各项大气污染物,其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表* 变更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统计一览表废气污染源污染物名称处理措施原煤堆场粉尘通过洒水进行降尘以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量陶土堆场粉尘原料破碎间和球磨间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尘,回收后的粉尘回用压制成型间粉尘在车间设置布帘收尘,并定期清扫,清扫粉尘回用煤粉制备系统粉尘布袋除尘器回收后回用喷雾干燥塔尾气(**m高排气筒)SO*采用炉内脱硫+旋风除尘+湿式除尘后外排烟尘干燥窑尾气(**m高排气筒)SO*采用辊道式烧成窑的余热进行干燥产品,最终以引风机抽排入大气环境(*)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变更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等。其相应的处置措施如表*:表* 变更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统计一览表废水污染源来源污染源处理措施磨边、抛光工序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车间地面冲洗冲洗水煤气发生炉酚水经酚水蒸发器浓缩后燃烧喷雾干燥塔尾气吸收吸尘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职工生活生活污水进入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悠悠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变更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煤气发生炉炉渣、喷雾干燥塔煤渣、煤气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煤焦油、废脱硫废渣、除尘收集的收尘灰、修边余料及检验废品等。其相应的处置措施如表*:表* 变更项目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统计一览表固废污染物来源固体废物类别和废物代码处置措施过筛除铁工序含铁废渣,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热风炉炉渣,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给建筑材料厂家磨边、抛光工序废边角料,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用于球磨工段分检工序报废成品,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用于球磨工段除尘器收尘灰尘灰,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用于球磨工段煤气发生炉炉渣,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给建筑材料厂家煤焦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废物代码为***-***-**外送至具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脱硫废渣含铁废渣作为原料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外运卫生填埋职工生活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外运卫生填埋综上所述,变更工程完成后固体废弃物或外送或综合利用,处理方法合理,较大程度上消除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变更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包括原料破碎机、球磨机、料浆搅拌机等作业时均有机械性噪声产生,其强度在**~***dB之间,加工过程各种机械运转产生的噪声,窑炉和干燥塔等处设有风机、空压机,其作业时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强度在**~*** dB之间。煤气发生站主要噪声源为空气鼓风机噪声,声极值约为**~***dB;水泵等机械性噪声。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措施后,使声源噪声降低**~** dB。四、变更工程对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本变更项目对各污染源均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治理后,排放的各污染物可以满足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且根据“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可知,污染防治措施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根据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正常工况下本工程对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大气污染及噪声污染影响不大,不会影响环境敏感点的环境功能要求;厂区内生产废水做到循环利用,少量达标排放的生活污水对受纳水体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通过SCREEN*计算,本评价大气环境防护最远距离为***m,根据对变更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的调查,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不涉及居民搬迁问题。五、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根据《陶瓷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标准,结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法规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针对该项目的生产工艺,对清洁生产专题着重从生产工艺特点、先进性、管理水平、节能节水措施以及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污染物产生量、最终排放量等方面进行分析。经量化分析,变更工程在各项指标等方面均满足《陶瓷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标准要求,综合考虑,本变更项目可达到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水平要求。变更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所需的SO*指标为***t/a,NO*为***t/a,COD为*.*/a,氨氮为*.*/a,固体废物为*t/a。六、评价******建筑陶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变更分析评价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工程占地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及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变更工程在加强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工程贯彻了“总量控制、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环保方针,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环保角度衡量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的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通过邮件、电话、信件、填写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九、本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地址:湖北省黄梅县杉木乡烟铺村联系人:宋华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评价单位: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号联 系 人:刘工联系电话:***-********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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