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毕节市赤水河生态补偿断面水量监测建设项目(清池站、三岔河站土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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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工程名称毕节市赤水河生态补偿断面水量监测建设项目(清池站、三岔河站土建施工)建设单位毕节市水文水资源局代理机构贵州******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分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江******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商务分总分**.**项目经理苏承文报价¥:*******.**元类似业绩广丰县丰溪河水量监测建设项目第二阶段第二中标候选人江******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 商务分总分**.**项目经理郑小平报价¥:*******.**元类似业绩吉安市万安县赣江断面水量监测建设项目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商务分总分**.**项目经理吴斌报价¥:*******.**元类似业绩四川省简阳市中小河流监测工程(贾家镇,禾丰镇绛溪河)公 示 期****年*月**日至 ****年*月 ** 日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