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临城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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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临城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由邢台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邢发改农经【****】**号”批准了项目实施方案,并由邢台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核准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临城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临城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材料设备采购*.* 建设地点:临城县境内的*个乡镇**个村*.*.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标段:临城镇**个村、东镇镇*个村、郝庄镇*个村的PVC管材和PE管材。*标段:黑城乡*个村、鸭鸽营乡*个村、赵庄乡*个村PVC-U和PE管材。*标段:全县水表为,其中DN***水表**套,DN**水表**套,DN**水表*套,DN**旋翼式水表****套,DN**旋翼式水表***套,共****套。*标段:全县水龙头、立杆预计****套。*.*、招标范围;批准的临城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中与本标段相应的内容,详见采购项目清单。*.*、供货周期:**日历天,预计****年*月**日至****年*月**日。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材生产厂家,并具备以下条件:①、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通过通知书(按管材型号通过的认证)。②、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年以后出具的饮用水PVC—U及PE管材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省级或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③、潜在投标人须符合相应标段资质要求且符合《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表生产厂家,并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年及以后出具的水表(所投产品型号)的产品型式检验合格报告、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潜在投标人须符合相应标段资质要求且符合《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符合本项目的供货能力,潜在投标人须符合相应标段资质要求且符合《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代理商投标的需出具生产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授权书。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②、投标人必须单独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按照临城公管办(****)*号文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或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如果有本项目有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法定公告媒体和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发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请及时随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备注:根据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或者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认为质疑理由成立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五、联系方式招标人:临城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 人:刘贞民 联系人:范春奇电 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