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遵义市共青大道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石方平场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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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工程项目名称遵义市共青大道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石方平场施工招标 招 标 人遵义市保障性住房******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第一中标候选人遵******项目经理熊智明报 价********.**第二中标候选人遵义******项目经理冯前勇报 价********.**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项目经理葛光强报 价********.**公 示 期****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公示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