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威海市环保局环翠分局关于作出对威海芝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制剂新技术开发及深加工、海带活性物质提取与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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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对******中药制剂新技术开发及深加工、海带活性物质提取与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望岛路**号)邮 编:******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关于******中药制剂新技术开发及深加工、海带活性物质提取与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威环环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