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北京市消防总队地坛等11个新建消防队站车辆装备购置项目(消防员防护装备)”(第26包)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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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北京市消防总队地坛等**个新建消防队站车辆装备购置项目(消防员防护装备)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包号器材名称单位数量分包控制金额(万元)**强制送风呼吸器套**.*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况说明:本项目于****年**月*日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无倾向性,亦无不合理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年**月*日开始公开招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分):第**包“强制送风呼吸器”:只有一家供货商******递交投标文件;****年**月**日开始第二次公开招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分):  第**包“强制送风呼吸器”:只有一家供货商******递交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因本项目两次公开招标第**包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开标现场未予公开唱标,并对该分包予以废标。 本项目公开招标工作符合相关法律程序,鉴于本项目该分包仅有*家供应商,为了提高效率,加快采购进度,故本项目第**包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拟向以下供应商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实施采购,特此公示。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强制送风呼吸器******上海市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金藏路***号*幢*楼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姓名郑庭林 职称高级工程师工作单位北京精密******姓名崔秀国 职称教授 工作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姓名么惠青职称高级工程师工作******论证意见:本项目第**包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条款。依据招标公告、报名和文件发售记录、投标文件递交记录等材料显示,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第**包投标人不足三家,开标现场未予公开唱标,公开招标工作符合法定程序。由于该产品专用性强,为满足采购人迫切的采购需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本项目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人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号,赵警官,***-********。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号天洋商厦B座二层***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振宇、杨洁、周洁琼 电 话:***-********;***-********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号 财政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杨耀辉、***-********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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