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东莞巴士有限公司虎门停车场租赁项目(三次采购)(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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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虎门停车场租赁项目(三次采购)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需求描述:一、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必须具有供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及土地使用权人身份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投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自然人投标提供土地权使用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签字))。三、拟定供应商:东******四、项目情况 *******首批跨镇公交线路启动运营在即,公交车辆开通运行收班后需要停放、安检、清洗的场地,以便集中管理和保证公交******拟于紧邻S***省道距虎门高铁站*公里范围内,租用一块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停车场,为公交车辆收班后的停放、安检和清洗提供场地,以便集中管理和保证公交车辆的安全、洁净。*、用地情况及投标人需提供的配合工作:*) 投标人须提供在紧邻S***省道距虎门高铁站*公里范围内,不少于*****平方米的停车场作为汽车的夜间停车场以及线长办公场所。*) 投标人提供的场地必须平整硬化。*)投标人负责保安、保洁及消防设施维护等物业管理服务。保安工作要求实行三班制,保安人数要求至少配置*人;保洁工作以完成停车场保洁任务为标准,保洁人数要求至少配置*人。投标人投入保安及保洁人数未达到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租金。*)以上为最低需求,投标人可提供更优的场地。五、租赁期限:**个月。六、付款方法和条件:签定合同后,由****年 月份起,采购人每月上旬或中旬支付上月租金给中标人。七、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拟定供应商名单*、东******申请理由:本项目经两次公开发布采购公告,均只有东******参加本项目采购,经两次采购失败后组织专家讨论,专家小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意见征集开始时间:****年**月**日 **:**意见征集结束时间:****年**月**日 **:**采购人名称:东莞******采购人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号采购人联系电话:****-********采购人传真:****-********采购监管部门: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采购监管部门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号行政中心主楼**楼**室采购监管部门联系电话:********采购监管部门传真:********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总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号之三高迅大厦**楼。分公司: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号鸿禧中心B***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项目负责人:蔡卓成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采购人、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公示期间无异议,财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根据选定的采购方式自动选择)的审批。